上海离婚咨询网

cici882233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婚姻家庭 > 正文

女方不愿离婚的法定抗辩理由

2010-09-05 00:20:28 来源:


女方不愿离婚的法定抗辩理由

我国婚姻法规定:女方怀孕期间,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。女方提出离婚的,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,不在此限。

    那么是不是男方就不能离婚了呢?下列情形下,法院一般会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?

     1、法定期间经过后,男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。
   2、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的不受限制。

     3、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不受限制,也即是双方在上述期间仍可协议离婚。

     4、双方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而紧迫的事由比如:一方对他方有危及生命或健康的可能,女方转移和隐匿重大夫妻共同财产。

     5、女方怀孕系因婚外与他人通奸所致,女方不否认,夫妻感情确已破裂。

     6、其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离婚诉讼。

 

大家都在看

视同工伤范围有哪些情形?

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视同工伤:  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